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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集团tyc4633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

2018年09月01日 18:00  点击:[]

 

版权所有 太阳集团tyc4633(中国)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

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,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员工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: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严格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》,模范遵守《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手册》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(通报批评及其以上)记录。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。操行成绩按《太阳集团tyc4633员工手册》相关标准考核,达到良好及其以上。

4、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秀。上一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,各单科成绩均在70分(含70分)以上(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,可适当降低标准);获得国家级奖励、自治区级奖励的员工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
5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达到《老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。

6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自强自立,奋发进取,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。

7、愿意在获奖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工作,且获奖后的当学年义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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